据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从9月1日起,停车场不能再漫天要价了。国家计委日前颁布的《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对此做出明确规定。要求,机场、码头、车站、旅游景点、住宅区配套停车场等,其机动车停放服务因为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,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。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商场、写字楼、宾馆酒店、娱乐场所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。
《办法》鼓励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。
[值班总编推荐] “养老”变“享老”,拓展经济新蓝海
[值班总编推荐] 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哈萨克斯坦总统 ...
[值班总编推荐] 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助力构建中国-中...
刘巽达:从“濮存昕眼中的上海文艺”说起
【详细】
《多啦A梦:大雄的绘画奇遇记》:在奇幻冒险中回归生活本真
动态海报:一架“无人机”飞出低空新天地
营造有利的创新环境就能赢得先机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